BIM收費標準
廣東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應用
費用計價參考依據
為進一步推進我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應用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推進建筑信息模型應用指導意見的通知》(建質函〔2015〕159號)和《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粵建科函〔2014〕1652號)等有關規定,制定我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應用費用計價參考依據。
一、費用名稱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應用費用。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新建工業與民用建筑工程、市政道路工程、軌道交通工程、地下綜合管廊工程、園林景觀工程。
其余類型工程和改擴建項目可酌情參考此計價依據。
三、應用要求
(一)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應用的模型細度、應用階段、模型交付要求應符合國家和廣東省發布的有關建筑信息模型應用規范與標準;局部應用或者未能符合以及超過國家和廣東省發布的有關建筑信息模型應用規范與標準時,費用由雙方商定。
(二)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應用費用在工程建設其他費用中單獨計列。
四、費用計價說明
(一)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應用費用=計價基礎×單價或費率。
(二)工業與民用建筑工程,當建筑面積少于2萬平方米時,按2萬平方米作為計價基礎計算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應用費用;市政道路工程、軌道交通工程、地下綜合管廊工程的造價少于1億元時,按1億元作為計價基礎計算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應用費用;園林景觀工程的造價少于1000萬元時,按1000萬元作為計價基礎計算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應用費用。
(三)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應用費用不含聘請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應用的咨詢顧問;如需聘請,則可增加10%作為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應用的咨詢顧問費用。
附件:費用基價表